2020/09/03 09:06 [學務公告]函轉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提供新版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宣導推廣案,請依說明辦理,請查照。

主 旨: 函轉內政部修正「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」,其修正重點懶人包及宣導影片等,已置於該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(https://www.land.moi.gov.tw)「租賃條例專區」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知悉運用。 
說 明:   
     依內政部109年8月27日台內地字第1090264657號函、教育部109年08月31日臺教學(五)字第1090126376號辦理。 
 



主 旨: 函轉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提供新版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宣導推廣案,請依說明辦理,請查照。 
  說 明:   
  一、 依教育部109年08月25日臺教學(五)字第1090122189號函、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109年8月19日院臺消保字第1090185698號函辦理。  
  二、 為配合租賃條例規定,落實國家整體住宅政策,建立健全之租屋市場秩序並衡平出租人與承租人間權利義務關係,內政部提報修正「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並更名為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,業經行政院核定,並訂於本(109)年9月1日施行,爰請各單位運用適當場合,向師生同仁積極宣導租賃契約內容應符合旨揭法令相關規定,以維護租賃雙方權益。  
  三、 隨文檢附上述來函及法規一份供參。